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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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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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1 - 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A1 – A3 |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0246号
(第一页,共二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平安银行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修订)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修订)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平安银行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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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0246号
(第二页,共二页)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修订)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平安银行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修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平安银行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平安银行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陈岸强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2020年2 月13日 甘莉莉
A-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2165号文《关于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1月公开发行了2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平银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17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914,825,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9年1月25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80号验资报告。
“平银转债”于2019年7月25日起进入转股期,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自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20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已经触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19年8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平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平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对赎回日(2019年9月19日)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平银转债”进行全部赎回。本公司共计赎回“平银转债”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58,900元。赎回完成后,自2019年9月27日起,本公司发行的“平银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剔除已赎回面值人民币958,900元的“平银转债”后,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13,866,1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913,866,100元,无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19360541798888 | 活期 | - |
2019年1月31日,本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鉴于本公司本身是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由本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两方签署,除此之外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A-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3日
A-3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913.8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913.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913.8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注)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用于支持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 否 | 25,914.83 | 25,913.87 | 25,913.87 | 25,913.87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5,914.83 | 25,913.87 | 25,913.87 | 25,913.87 | 1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25,914.83 | 25,913.87 | 25,913.87 | 25,913.87 | 10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 |
注:该调整后投资总额剔除了本公司已赎回的“平银转债”,具体信息请参见本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