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3日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赵晓娜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军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申请贷款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资金主要用于加大疫情防控产品及公司药品的生产运营所需,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兰州西固支行申请2000万元短期贷款,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
3.5%,贷款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不超过本议案限定的贷款条件下签署相关文件,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兰州西固支行申请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