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27日9:00-12:00。预计会期0.5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2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公告编号:2020-006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四楼礼堂。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周海明、曾兴亮、胡启枫、黄远旭、杨光虎、师海雄、范映梅、李家其、朱崇资、曹宏伟、邹杰、彭忠杰、伍玉刚、王霞、刘海波、高天文,共计16名员工为公司新增核心员工。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2月 27 日上午 8:00-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四楼礼堂。
四、 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在洪(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15828449606;传真: 028-83604248 电子邮箱: huzaihong@163.com 邮编:610300 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青华东路 288 号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参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自理
(三)临时提案
公告编号:2020-006
五、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