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
(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二、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安排
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
四、其他提示说明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0--9,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发布的《长江投资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