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鉴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婉锐(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兹承诺:
1、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人在本次重大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上市公司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重组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承诺函自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签署页)
董事签字:
丁建生:____________ 佘智辉:____________ 江曙晖:____________
吴红军:____________ 屈中标:____________
监事签字:
陈土保:____________ 余成斌:____________ 林挺:_____________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丁建生:____________
2020年2月11日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公司,即,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婉锐(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现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上市公司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次重组申请文件所引用的上市公司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加盖本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签署页)
承诺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龚少晖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