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一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398,304,7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876%,其中,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中小股东”)共30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25,276,2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67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373,412,5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63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人,持有的股份数为24,892,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40%。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贾彬、马骏。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849,875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8.3131%;反对426,386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1.68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4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4,849,875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8.3131%;反对426,386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1.68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97,878,36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9.8929%;反对426,386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10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4,849,875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8.3131%;反对426,386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1.68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97,878,36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9.8929%;反对426,386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10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4,849,875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8.3131%;反对426,386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1.6869%;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君澜(无锡)律师事务所贾彬律师、马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君澜(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君澜(无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