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近期由于受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方案拟定回购价格上限29元/股。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同时也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58元/股,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