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自国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关注疫情发展,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自身经营管理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公司先期已向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单位捐赠价值30多万元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疫物资,并于2020年2月8日再次向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价值1008万元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救治工作。目前,上述检测试剂盒已全部送达指定防疫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对公司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是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为国家和社会抗击疫情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助于提升公司社会影响力。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所用资金为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