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焦点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的保荐代表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进行了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相关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14号《关于核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焦点科技于2009年11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23,3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11.9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484.07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31,237.00万元相比,超募资金87,247.0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12月2日全部存入专户进行管理。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焦点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批准开设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7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山西路支行(后更名为建邺支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山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4月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苏州银行南京分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考虑到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的便利,公司注销了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专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全部转入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184,840,700.00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222,303,075.93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064,158,184.93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158,144,891.00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 190,583,745.94 |
加:累计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15,715,665.6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268,837,035.6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专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 | 7329210182600083723 | 5,634,498.69 |
苏州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3201010011120148000559 | 23,202,536.96 |
理财产品专户 | — | 240,000,000.00 |
合 计 | — | 268,837,035.6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元
理财产品专项账户 | 产品名称 | 余额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120,000,000.00 |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 | 共赢利率结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支行 | 上海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2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 | 20,000,000.00 |
合计 | ------- | 240,000,000.00 |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承诺履行状况良好。
四、募集资金实施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8,484.07 |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15,814.4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075.82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122,230.3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6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更)
更) | ||||||||||
承诺投资项目 | ||||||||||
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 | 是 | 7,817.90 | 13,833.65 | 2,526.92 | 5,853.37 | 42.31% | 2020年 09月30日 | 0.00 | 否 | 否 |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 | 是 | 9,218.40 | 142.58 | - | 142.58 | 项目终止 | 项目终止 | 0.00 | 否 | 是 |
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 | 是 | 6,322.90 | 22,376.31 | 4,087.40 | 6,593.56 | 29.47% | 2020年 09月30日 | 0.00 | 否 | 否 |
焦点科技研究中心 | 是 | 7,877.80 | 26,190.83 | 4,809.40 | 19,934.11 | 76.11% | 2020年 09月30日 | 0.00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1,237.00 | 62,543.37 | 11,423.72 | 32,523.62 | - | - | 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设立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10,000.00 | 100.00% | 2011年 6月30日 | -594.88 | 否 | 否 |
设立文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6,000.00 | 5,322.04 | 0.00 | 5,322.04 | 100.00% | 2010年 12月31日 | 81.36 | 否 | 否 |
增资中国制造网有限公司 | 否 | 1,500.00 | 1,430.00 | 0.00 | 1,430.00 | 100.00% | 2011年 6月30日 | -78.55 | 否 | 否 |
设立并增资焦点科技(美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inQbrands Inc.) | 否 | 4,993.20 | 19,279.12 | 0.00 | 19,421.77 | 100.00% | 2014年 12月31日 | -3,286.98 | 否 | 否 |
投资Tri Holdings LLC(现更名为 DOBA Inc.) | 否 | 3,679.52 | 3,679.52 | 0.00 | 3,670.11 | 100.00% | 2016年3月31日 | -1,337.39 | 否 | 否 |
设立南京市焦点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4,390.77 | 49,862.77 | 100.00% | 2016年8月8日 | 1,550.64 | 否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76,172.72 | 89,710.68 | 4,390.77 | 89,706.69 | - | - | -3,665.80 | - | - |
合计 | - | 107,409.72 | 152,254.05 | 15,814.49 | 122,230.31 | - | - | -3,665.80 | - | - |
2、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所依托的“焦点科技大厦”由于前期置换土地程序繁琐,直至2012年12月20日,方完成新地块的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证。同时,由于大厦建设在开工前需完成一系列复杂的审批手续和准备工作,加上开工后遭受的不可抗力及政策因素、地质情况及建筑行业增值税改革影响,导致整个募投项目进
度落后于原计划。
焦点科技大厦已于2015年11月20日正式开始土方施工;2016年11月,土方施工结束;2017年1月,完成负二层封顶工作。
截止2019年12月31日,1#楼、2#楼、裙楼的土建及安装工作已完成95%,地下室和楼梯间地坪基层及第一遍面层施工完成、防火门及防火卷帘安装完成。正在配合内装进行空调系统、喷淋系统末端管线安装工作,待正式用电送电后进行系统调试工作;外幕墙:整体完成至95%,1#楼、2#楼、裙楼幕墙安装基本完成,正在进行3#楼外墙窗系统安装工作;1#楼、2#楼、裙楼的室内装修完成60%,3#楼内装施工单位进场,处于施工准备阶段;数据机房、厨房、配电房、外亮化等正在有序施工中,整体完成80%,电梯已通过特检所专项验收,整体智能化工作整体完成80%;园林景观单位进场,开始进行园区内道路和排水管线施工。经公司对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测算,“焦点科技大厦”预计将于2020年09月30日前完工。因此,“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的项目进度也相应延期至2020年09月30日。上述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总投资规模拟为9,218.40万元,其中金额占比较大的部分为房屋购置。公司上市后,恰逢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升温期,各地房市水涨船高,按原计划投入已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为了回避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公司暂缓在各地分公司购置房产,转而通过租赁办公室的方式设立分公司。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租用办公室或使用自有房产的方式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近30个分支机构,已初步建成一个基本覆盖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销售网络,同时,经过几年的不断改善,各分支机构硬件配置也有了很大的改善,销售人员的培养和招聘也初见成效。因此,公司决定终止“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以自有资金的方式继续推动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的建设。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了更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保证其他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将“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075.82万元全部投入“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
上述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2年12月20日,公司取得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11-102-019-00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面积为37,060.40平方米(约55.6亩),使用期限50年。为此公司将“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项目和“焦点科技研究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11-102-116-001地块(宁浦国用(2008)第01442P号)变更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11-102-019-003地块(宁浦国用(2012)第22672P号)。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2020年2月7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会字(2020)第0399号的《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焦点科技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编制,反映了焦点科技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孙建华 杨 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