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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08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定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9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5、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7、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二)2019年度,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管理层的经营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

3、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保证了公司、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都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所有关联交易都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提示告知,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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