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6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70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680万元,发行数量为1,086.8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 0.50%、第二年 0.8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7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3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3.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7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1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6. 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奥瑞金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4614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每100.00元/张转换成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公司现有A股股本2,355,225,600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2,355,225,6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0,867,010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09%。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需存储于在银行开立的资金专项账户中。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公司将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三、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