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关注疫情发展,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助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于近日以自有资金向孝感市慈善总会捐款人民币100万元,所捐款项将专项用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同时,公司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红十字会捐赠医用酒精五吨,这批物资将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积极响应国家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的体现,符合公司积极担当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和创造价值、回报社会的目标宗旨。
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