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当前市场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口罩、防护服等生产和销售”,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中成药、西药、中药饮片(生产地址及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包装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自有资产投资、租赁、转让、收益;利用自有显示屏发布自产药品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中成药、西药、中药饮片(生产地址及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包装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自有资产投资、租赁、转让、收益;利用自有显示屏发布自产药品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热力生产和供应;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口罩、防护服等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