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2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雅彦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雅彦”)拟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成华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四川雅彦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云南弘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赵波、张燕拟共同为四川雅彦向上述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四川雅彦化妆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四川雅彦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巷25号4楼402号
法定代表人:赵波
注册资本:175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鞋帽、箱包、酒店用品、服装服饰;国内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设计及营销策划;销售;针纺织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厨具、通讯设备、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饮料;柜台设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情况:云南弘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750万,出资比例100%。股权结构图:
截止2019年9月30日,四川雅彦未经审计总资产42,609,493.00元,负债13,482,112.98元,资产负债率31.64%;净资产29,127,380.02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609,828.28元,净利润263,500.88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雅彦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27,31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17,53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3%,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31,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占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24%%。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雅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