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2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 30,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链管理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拟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即墨市环保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69089.754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材料及其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相关的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玻璃制品、工艺品、聚合蜡、合成蜡、液体蜡、石蜡、蜡油、人造蜡及相关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家具饰品、洗发护发及沐浴用品、美容护肤化妆品系列、家庭清洁用品、合成香料、精油及其相关制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5,831,209,206.67元,负债2,168,093,215.13元,资产负债率37.18%,净资产3,181,138,359.46元;2019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99,344,939.27元 ,净利润314,608,065.72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27,31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17,53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3%,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31,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占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24%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拟向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