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尔胜”、“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法尔胜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1、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摩山保理拟将其对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合计289,938.21万元的债权,作价289,938.21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深圳汇金创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19年8月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2、2019年11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机器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将部分机器设备转让给与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作价共计530万元,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法尔胜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除上述所涉交易外,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何 俣 程勇军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