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尔胜”、“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首次做出本决议前一交易日(2020年1月22日)收盘价格为5.36元/股,首次做出本决议前第20个交易日(2019年12月25日)收盘价格为5.49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2.37%。
同期,2020年1月22日深证成指(399001.SZ)收盘为11,072.06点,2019年12月25日深证成指(399001.SZ)收盘为10,229.58点,累计涨幅为8.24%;2020年1月22日,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所有股票加权平均收盘价为8.4910元,2019年12月25日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所有股票加权平均收盘价为8.1975元,累计涨幅3.58%。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后,公司股票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告前20交易日累计跌幅为10.61%;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票在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跌幅为5.95%,均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签章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