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现金交易方式出售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的主要负责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