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出售其持有的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承诺如下:
一、本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声明,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董事(签名): | |||
陈明军 | 程龙生 | 周 辉 | |
朱正洪 | 钟节平 | 张 韵 | |
张文栋 | 黄芳 | 周 玲 | |
王建明 | 陈斌雷 | ||
监事(签名): | |||
吉方宇 | 朱维军 | 朱 刚 | |
黄晓娟 | 王晓君 | ||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 |||
高琼玄 | |||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