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级机构下调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并将部分债项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15康美债”、“18康美01”和“18康美04”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B;主体信用等级:B
? 调整后“15康美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C、“18康美01”和“18康美04”公司债券信用等级:CC;主体信用等级:C
近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债券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的《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并将部分债项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0]014号)。中诚信证评决定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将“15 康美债”的债项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将“18 康美 01”和“18康美 04”的债项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C,并将“18康美01”和“18康美04”债项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并将部分债项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