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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05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0年2月4日,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华能结构调整基金”)管理人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华能结构调整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华能结构调整基金。该基金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

2、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增持股票数量及金额:增持公司股份19,996,771股,占公司总股本0.344%(按照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计算),增持成交额为4867.19万元。

4、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华能结构调整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07,685,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4%;本次增持后,华能结构调整基金持有公司127,682,2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98%(按照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计算)。

二、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华能结构调整基金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增持股份数量或金额: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包含本次已增持金额),且不超过40,000万元(包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4、增持股份价格: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为不超过3.6元/股

5、计划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

6、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将会发生变化。

5、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华能结构调整基金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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