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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0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9年7月5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19-049),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云、张梅、倪苏俏、苏秦、黄欣、陈善民、孔庆富(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1,306,6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期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2019年7月31日,公司分别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云、苏秦、黄欣、陈善民、孔庆富的《减持股份告知函》,其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2) 2019年10月26日,鉴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刊登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3) 2019年10月26日至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4) 截至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期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李云合计持有股份1,084,3300.0731999,8300.06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1,0830.0183249,9580.0168
高管锁定股份813,2470.0548749,8720.0505
张梅合计持有股份675,3500.0455675,3500.04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8,8380.0114168,8380.0114
高管锁定股份506,5120.0341506,5120.0341
倪苏俏合计持有股份731,9000.0493731,9000.04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2,9750.0123182,9750.0123
高管锁定股份548,9250.0370548,9250.0370
苏秦合计持有股份631,4100.0425610,0500.04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7,8530.0106152,5130.0103
高管锁定股份473,5570.0319457,5370.0308
黄欣合计持有股份756,6000.0510567,4500.038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9,1500.0127141,8630.0096
高管锁定股份567,4500.0382425,5870.0287
陈善民合计持有股份671,5800.0453503,7600.03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7,8950.0113125,9400.0085
高管锁定股份503,6850.0339377,8200.0255
孔庆富合计持有股份675,4800.0455506,6100.03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8,8700.0114126,6530.0085
高管锁定股份506,6100.0341379,9570.025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2.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并按规定披露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本次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 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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