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安排的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由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2020年2月3日
? 可转债除息日:由2020年2月3日调整为2020年2月4日
? 可转债兑息日:由2020年2月3日调整为2020年2月4日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上海电气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公司将于2020年2月3日支付公司于2015年2月2日发行的人民币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19年2月2日至2020年2月1日期间的利息。
因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临时调整,原定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0年1月31日变更为非交易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春节假期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2020春节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兑息日调整如下:
1.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由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2020年2月3日
2.本次付息的除息日:由2020年2月3日调整为2020年2月4日
3.本次付息的兑息日:由2020年2月3日调整为2020年2月4日。
关于本次付息的其他事项均不变,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