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特别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特别会议以豁免提前三个工作日发出通知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12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捐款1000万人民币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议案》
为支持武汉等多地疫区前线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司董事会同意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