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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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因张家港市塘桥镇政府城市总体规划及市镇建设要求,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工业园内的厂房、土地被列入政府地块征收范围,公司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塘桥镇非住宅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预计将获得搬迁补偿款共计10.4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