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信和平: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是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变化、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战略布局和发展目标作出的审慎决定,能够更加合理的配置资源,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财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孟洛明 郑晓东 邓川

2020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