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 19 号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就前期我部对公司认定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的关注问题进行了回复,现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做出进一步说明:
1.你公司回复显示,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腾集团”)和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及董事会成员所代表的利益、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机制、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等相关情况自2017年8月28日以来未有明显变化;控股股东国腾集团股东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的治理问题自2017年8月28日起已经存在。请进一步说明在你公司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治理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形下,前期认定何燕为实际控制人而近期认定为无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客观、谨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形。
2.你公司回复显示,国腾集团涉及的与你公司控制权相关的诉讼案件中,国腾集团解散案处于中止审理阶段,待股东会决议撤销案、董事会决议撤销案裁判结果生效后才能继续审理;涉案股东会为国腾集团依据监事会决议召集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目前员工诉监事会决议纠纷案已经法院受理。
(1)请补充披露你公司控股股东国腾集团涉及的股东会决议撤销案、董事会决议撤销案、员工诉监事会决议纠纷案的涉案决议内容、具体案情及审理进展;
(2)涉案股东会为2018年召开,请说明在法院尚未判决前,你公司公告中关于国腾集团股东自2017年8月28日以来多次就公司治理问题召开股东会未达成任何一致决议的表述是否准确。
3.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2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