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5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给予了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鉴于此次《关注函》所提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核查,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预计于2020年2月3日前完成报送及对外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