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完成备案及开展党建工作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规定,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增加党建工作内容的议案》。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公司提交的《公司章程》备案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备案。本次《公司章程》备案完成后,公司将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安排党建工作经费,提供党组织活动场所。公司党组织成立后,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在公司发挥政治领导作用。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