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1.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5,894,8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6,508,928.64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2月3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03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17,734.29 | 11,734.29 |
2 | 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 | 9,269.57 | 6,012.5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904.10 | 3,904.10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16,000.00 | 16,000.00 |
合计 | 46,907.96 | 37,650.89 |
上述项目中“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易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其他项目由公司实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1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48030001号),截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9,069,269.84元。
截至2020年1月15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已预先投入资金(元) | 本次置换金额(元) |
1 | 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19,034,269.84 | 19,034,269.84 |
2 | 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 | 35,000.00 | 35,000.00 |
合计 | 19,069,269.84 | 19,069,269.84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9,069,269.84元,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19,069,269.84元。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19,069,269.84元,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9,069,269.84元。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48030001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对易天股份涉及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会议资料、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48030001号)等有关文件,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48030001号);
(3)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9,069,269.84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9,069,269.84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48030001号);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