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了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信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收费合理,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