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科审(审核)〔2020〕51号───────────────
关于终止对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审核的决定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2019年6月27日依法受理了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0年1月21日,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本所提交《国信证券关于撤回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销对你公司发行上市申请的保荐。2020年1月21日,你公司向本所提交《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科创板 终止 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 2020年0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