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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关于公司拟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1

公告编号:2020-005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

土地使用权公告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司发展,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效益,公司拟以不超过 3,000 万元的价格竞拍位于澉浦镇武袁大道北侧地块约53286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出让价格以最终的摘牌价和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司发展,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效益,公司拟以不超过 3,000 万元的价格竞拍位于澉浦镇武袁大道北侧地块约53286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出让价格以最终的摘牌价和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将根据竞拍结果,以公司与政府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公司购买该宗土地使用权,尚需通过并履行政府部门“招拍挂”程序。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所:海盐县枣园西路178号注册地址:海盐县枣园西路178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澉浦镇武袁大道北侧

(一)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四、定价情况

交易标的产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地土地市场价格取得定价,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司与当地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次拟竞拍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待最终竞拍成功且与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容。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公司将来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与公司目前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公司将来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与公司目前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

董事会2020年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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