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降低公司液晶显示器整机生产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春美、杨雄文、吴卫华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