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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0-08-03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7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参加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0 年 8月4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8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8月8日-2010年8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8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8月8日下午15:00-2010年8月9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
    6、参加会议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出席会议对象:
    1、2010年8月4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条件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增发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2)发行数量及规模:本次增发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如遇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增发的股票发行期间送股、转增股本,则本次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3)发行方式:本次增发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增发股份将以一定比例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公司全体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增发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增发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未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拟用于:
    ①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工程BT项目建设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0,000万元;
    ②湖南省娄底至衡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建设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0,000万元;
    ③补充其他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运营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5,000万元。
    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以上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8)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在本次增发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9)本次增发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增发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10)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本次增发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发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湖南省娄衡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建设合同协议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7”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已经于2010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10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的网站(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8、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8月6日11:00-18:00时,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0年8月6日18: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21208 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朱胜军、朱春燕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程序
    1、投票程序:投票当日,深交所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307 北新投票 买入 对应表决议案序号 表决意见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07”或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3)在委托价格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响应的价格分别
    申报委托;对逐项表决议案3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需填报子议案序号,3.00 元代表对议案3 中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 元代表议案3 中子议案 3.1,3.02 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3.2,以此类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议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案序号
    总议案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可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100
    议案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议案2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条件的议案》 2
    议案3 《关于公司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方案的议案》 3
    议案3.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3.01
    议案3.2 发行数量 3.02
    议案3.3 发行方式 3.03
    议案3.4 发行对象 3.04
    议案3.5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3.05
    议案3.6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3.06
    议案3.7 募集资金用途 3.07
    议案3.8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3.08
    议案3.9 本次增发决议的有效期 3.09
    议案3.10 本次增发股票上市地 3.1
    议案4 《关于公司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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