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2020]001号)。调查通知书内容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2020]002号)。通知书内容为: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