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0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并于2020年1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亚玲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