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0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并于2020年1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月静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1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0年1月20日为授予日,以19.4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LIN,XIANGZHOU授予2万股限制性股票,向陈凯授予1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郭福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郭福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附件:
郭福民先生,1975年出生。毕业于东北电力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郭福民先生自1998年起在西安电力树脂厂工作,担任研发工程师,负责高分子吸附分离材料的研发工作。2001年加入蓝晓科技负责功能高分子吸附分离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转化工作,历任公司销售经理、应用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福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郭福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杨亚玲女士的配偶,杨亚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除此之外,郭福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福民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