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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股份: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1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债券简称:15中环债 债券代码:11226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Tianjin Zhonghuan Semiconductor Co.,Ltd.(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二零二零年一月

声 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环股份”或“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的“15中环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持续关注“15中环债”进展情况及对“15中环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06号《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中环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1.8亿元的公司债券。中环股份于2015年8月13日成功发行了本次债券(“15中环债”)。 发行规模1.8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5中环债”投资人于2018年8月13日行使了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本次债券尚在存续期内,剩余托管数量为629,368张。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中环股份于2020年1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通知及中环集团转发的其股东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智资本”,持有中环集团51%股权)和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资”,持有中环集团49%股权)出具的《关于中环集团混改信息预披露的告知函》。津智资本和渤海国资拟于2020年1月20日将其持有的中环集团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转让项目信息预披露,拟共同转让所持中环集团的股权,转让比例合计为100%。

相关文件主要内容如下: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津智资本和渤海国资计划于2020年1月19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信息录入,1月20日进行信息预披露,拟共同转让所持中环集团的股权,转让比例合计为100%。中环集团产权转让预披露具体信息详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pre.cn)。

中环集团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拟通过股权转让形式引入投资者,导致其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将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产权转让项目的信息预披露工作,暂不构成交易行为;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是否有受让方成功摘牌存在不确定性。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中环股份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0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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