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王雪芬、张波、王玉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驱动”)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其中公司占用该笔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深圳驱动占用该笔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招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其中深圳驱动占用该笔总额度不超过0.5亿元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宁波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深圳驱动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深圳驱动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