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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诉讼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披露了公司诉深圳阜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的基本情况。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现将本案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被告深圳阜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阜财”)以其持有的美都能源(证券代码600175)股票质押给公司,融入资金人民币38,000万元。经多次部分购回后,待偿还融资借款本金为10,000万元。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为深圳阜财的普通合伙人,北京顺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深圳阜财的有限合伙人。由于被告违约,公司于2018年11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深圳阜财返还融资借款本金10,0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判令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判令北京顺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在深圳阜财逾期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判令公司对被告享有的美都能源36,639,269股及孳息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云民初25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深圳阜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公司偿还交易本金1亿元,并支付以尚欠初始交易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按年利8%计算的利息,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实际偿付日止按年24%支付利息及违约金;支付律师费398,915.55元;公司对深圳阜财持有的36,639,269股美都能源股票及孳息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对深圳阜财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清偿责任;北京顺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深圳阜财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在1,220万元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尚未审结或履行完毕,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其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该诉讼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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