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0003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年3月15日,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18年3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盛新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简称“《激励计划》”)、《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年4月9日,凯盛新材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两个议案。
结合实际需求及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加荣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凯盛新材拟对《激励计划》进行修改,在原行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将第二期行权时间进行调整,并取消原第三期行权安排。根据上述调整,对《激励计划》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本次《激励计划》修订情况
1、“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三)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修订前: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的等待期为 12 个月,第二期的等待期为24个月,第三期的等待期为 36 个月。等待期内不可行权。”修订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的等待期为 12 个月,第二期的等待期为24个月,第三期的等待期为 36 个月。除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等待期内不可行权。”
2、“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四)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修订前:
“可行权日是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 行权安排 |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修订后:
“可行权日是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 行权安排 |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公司披露2019年度报告之日起至 1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行权期 | 取消原行权安排,不再安排第三期行权 | 50% |
……”除上述修订之外,《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