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会议通过决议,聘任朱虔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于建军先生为副总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
2、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段亚林:
洪剑峭:
夏 雪: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