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7月3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出具的《关于恒立实业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长城资产告知公司,拟定在该告知函内容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14,57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6854%。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29)。
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股东长城资产出具的《关于恒立实业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长城资产本次共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91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5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期限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期限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长城资产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此次长城资产减持计划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编号 | 公告名称 | 刊登日期 | 刊登媒体 |
2019-29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2019年7月4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9-43 |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 2019年10月25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01 | 《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20年1月8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03 (本公告) |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 2020年1月2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长城资产 | 集中竞价 | 2020.01.06 | 5.7762 | 2,914,500 | 0.6854 |
合 计 | 2,914,500 | 0.6854 |
注:减持股份来源:2013年恒立实业股权分置改革持有的限售股份。减持次数:1减持价格区间:5.7762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长城资产 | 合计持有股份 | 24,133,347 | 5.6754 | 21,218,847 | 4.99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133,347 | 5.6754 | 21,218,847 | 4.99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截至目前,长城资产持有公司21,218,84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已非持股5%以上大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长城资产的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
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他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长城资产出具的《关于恒立实业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