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曹军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会议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由曹军华女士担任(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月20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曹军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公共管理硕士。1999年6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经济系,1999年6月至2002年9月,先后在兰州有线电视台、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2002年9月至2018年12月,在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计财处工作,历任计财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等职;2018年12月至今,在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风控审计部部长。2020年1月16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曹军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曹军华女士与公司监事张佳伟先生、董事王贤斌先生、董事长康海军先生在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药业集团任职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