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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关于收购土地及厂房等附属设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1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20-00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土地及厂房等附属设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土地及厂房等附属设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3,875,513.00元收购浙江亚太纸管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平湖市曹桥九里亭乍王公路北侧的土地及厂房等附属设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亚太纸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704434560T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九里亭乍王公路北侧

5、法定代表人:何士俊

6、注册资本:600.00万元

7、成立日期:1998年12月30日

8、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纸管、纸制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销售:聚醋酸乙烯胶粘剂;房屋及机器设备租赁。

9、主要股东:平湖市恒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陈慧芬。

10、亚太纸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地位于浙江省平湖市曹桥九里亭乍王公路北侧,其中:土地面积:

18,140.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权证号为“平湖国用2017第18-45号”;房产面积:11,215.9㎡,其中有权证面积为7,818.23㎡,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平字024934号”面积为3,891.57㎡、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平字第024935号”面积3,926.66㎡;无产权证面积为3,397.73㎡;及土地附属物及构筑物及绿化。

2、平湖市正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估价为:

28,235,513.00元

3、该土地及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土地、房产及附属设施情况

(1)地理位置:浙江省平湖市曹桥九里亭乍王公路北侧

(2)面积及产权情况:土地总面积18,140.00㎡,其中有产权证18,140.00㎡,产权证号为“平湖国用(2017)第18-45号”。房产面积为11,215.96㎡,其中有权证面积为7,818.23㎡,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平字024934号”的面积为3,891.57㎡、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平字第024935号”的面积3,926.66㎡;无产权证面积为3,397.73㎡。

(3)评估价值

1)根据平湖市正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于2019年12月16日出具的《中正房估(2019)第103号》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如下:

①厂房建筑物11,215.96㎡,评估价14,799,985.00元;其中有证面积评估价值为11,878,196.00元,无证面积评估价值为2,921,789.00元,

②附属物及构筑物评估价1,831,163.00元;

③绿化评估价176,165.00元。

2)根据平湖市中意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出具的《平地估(2019)第212号》评估报告书,土地18,140㎡,评估价11,428,200.00元。

合计评估价为:人民币贰仟捌佰贰拾叁万伍仟伍佰壹拾叁元整(?28,235,513.00)。

2、转让款总价及支付方式

(1)转让总价:考虑土地指标和市场价格等因素,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3,875,513.00元,。

(2)支付方式:共分三期支付。

①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50%,即16,937,756.50元;

②办理过户手续将资料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支付30%,即10,162,653.90元;

③权证变更完毕,本公司取得产权证之日起3日内支付剩余20%,即6,775,102.60元。

3、其他事项

由公司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公司名下,亚太纸管协助公司办理手续,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的税费。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收购亚太纸管的土地及厂房等附属设施主要系因环保政策因素需要增加原料堆放场地以及后续发展对土地资源的必要需求等原因。收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收购浙江亚太纸管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平湖市曹桥九里亭乍王公路北侧的土地及厂房等附属设施,能解决因环保政策因素需要增加原料堆放场地以及后续发展对土地资源的必要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收购浙江亚太纸管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平湖市曹桥九里亭乍王公路北侧的土地及厂房等附属设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土地、房产转让协议》;

4、平湖市正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中正房估(2019)第103号”《评估报告书》;

5、平湖市中意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平地估(2019)第212号”《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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