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20年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土地及厂房等附属设施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3,875,513.00元收购浙江亚太纸管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平湖市曹桥九里亭乍王公路北侧的土地及厂房等附属设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收购土地及厂房等附属设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同意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减少至1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据此办理审批、变更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