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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0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奥股份”)于2020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1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李晓独立董事、马新彦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马野驰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张志新先生、周晓峰先生、王振勃先生、孙静波女士、甘先国先生、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丛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甘先国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丛剑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丛剑波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丛剑波先生,1974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一汽进出口公司业务四部职员;一汽-大众公司采购部生产材料采购科国际采购股业务员、项目控制科采购员、主管采购员、项目控制科科长、采购战略与开发科科长、外协件生产准备科经理、车身底盘采购科经理、电子电器

采购科经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采购部生产材料采购处处长、供应采购部部长助理兼生产材料采购处处长、供应采购部部长助理。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1.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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