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二)(上证公函【2020】0068号),公司董事会极为重视,对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出售英内物联部分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参考了英内物联的经营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影响,交易作价合理。此次出售的目的主要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在盘活存量资产的同时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此次出售英内物联部分股权的定价是经过交易各方综合考量后审慎得出的结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全体董事:陈闪 张建军 刘堃华 王进 张莉 卓星煜
(以下无正文)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