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司法处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在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3月20日期间,要求证券公司协助强制抛售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共计8,000,000股,其中托管在中信证券总部二交易单元3,000,000股、托管在东北证券七交易单元5,000,000股。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6日累计强制抛售金龙集团持有的4,990,000股公司股票,累计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股数(股) | 成交均价(元/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金龙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0年1月15日 | 1,090,000 | 3.873 | 0.1357% |
金龙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0年1月16日 | 900,000 | 3.892 | 0.1121% |
金龙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0年1月16日 | 3,000,000 | 3.870 | 0.3735% |
合 计 | 4,990,000 | - | 0.6213% |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金龙集团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0,426,713 | 17.4841 | 135,436,713 | 16.8628 |
三、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司法处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5),温州中院在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强制抛售金龙集团持有的4,99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6213%;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要求相关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止2020年1月16日,金龙集团共持有公司135,436,71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6.8628%。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票数量为132,185,11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97.5992%,占公司总股本的16.4579%;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股票数量为135,435,99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95%,占公司总股本的16.8627%。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01月17日